2月27日,日照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網(wǎng)站發(fā)布關(guān)于日照上上優(yōu)匯商貿(mào)有限公司經(jīng)營超過保質(zhì)期的食品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(日)市監(jiān)罰〔2020〕006號。
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(shí)施條例》第七十六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(四)項(xiàng)、《山東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(quán)適用規(guī)則(試行)》第十二條第(一)項(xiàng)、第(五)項(xiàng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(五)項(xiàng),日照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三元壹角(3.1元);并處壹萬伍仟元罰款(15000元)。
案件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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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上上優(yōu)匯商貿(mào)有限公司經(jīng)營超過保質(zhì)期的食品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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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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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日)市監(jiān)罰〔2020〕00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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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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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上上優(yōu)匯商貿(mào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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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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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371102MA3M22E7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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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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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霞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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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法事實(sh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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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(jīng)營超過保質(zhì)期的食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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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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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款、沒收違法所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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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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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沒收違法所得三元壹角(3.1元);2.并處壹萬伍仟元罰款(15000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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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依據(j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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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(shí)施條例》第七十六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(四)項(xiàng)、《山東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(quán)適用規(guī)則(試行)》第十二條第(一)項(xiàng)、第(五)項(xiàng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(五)項(xià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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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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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動履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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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機(jī)關(guā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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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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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決定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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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2.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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